根据《关于严禁中小学校暑假补课的通知》和教育局、教育督导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的通知》精神,七、八月对我教育督导室对各学校办学行为进行了规范整顿,取得一定成效,现总结如下:
一、认真督查,规范办学行为
7月初八月底,教育局督导室对全市学校进行了认真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并予以纠正。暑假期间,对行知学校成建制补课及涟源市精英幼儿园、涟源市维思幼儿园、涟源市一中组织学生(幼儿)等四起违规补课现象时制止;各公办、民办学校严格执行教育局安排的放假、开学时间;公办教师没有到社会培训机构兼职,在职教师无组织学生有偿家教家养。
二、宣传,规范招生行为
开学初召开了招生工作专题会议,严格要求各学校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必须坚持划片、就近、免试入学原则,按规定落实好进城务工子女上学;高中阶段学校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招收择校生的学校要严格执行“三限”(限钱数、限分数、限人数),每所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不含择校生数)的10%,严禁在择校生外以借读生、自费生、复读生等名义高收费招收学生,严禁买卖生源。今年招生工作尽然有序,家长满意,社会评价良好。
三、依规收费,规范教育行为
一是规范中小学校收费行为。认真按照文件精神收费,严禁搭车收费,违规收费,借名义收费,发现违规收费行为,一经查实,对相关责任人严肃查处。今年秋季收费工作无违规收费行为。
二是规范发放中小学教辅资料行为。严格按照规定“一教一辅”的原则,学生自愿原则发放教辅资料,滥发教辅资料的行为,坚决查处学校或教师借征订教辅资料收取回扣费行为。学校现无滥发资料行为,学生负担加以减轻。
规范办学行为有一定成效,但防止反弹,下一阶段教育督导将联合纪检监察,进行明查暗访继续跟踪,让涟源教育为家长、为社会献上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