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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了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既遂如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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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既遂时,自然人可判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单位可判罚金,主管人员可判有期徒刑或拘役。根据《刑法》第160条第1款规定,若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可判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法律分析

犯了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既遂的,要对自然人和单位分别判刑: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一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拓展延伸

犯罪嫌疑人如何应对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的判决?

犯罪嫌疑人在面对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的判决时,应采取一系列应对措施。首先,他们应该积极寻求合格的律师代理,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其次,他们应提供充分的证据和证人证词来辩护自己的无罪或减轻罪责。此外,犯罪嫌疑人可以主动配合调查,积极认罪悔罪,并主动赔偿受害者,以争取法庭对其从轻处罚。最后,他们还可以寻求法律援助、请求缓刑或替代刑罚等方式来降低刑罚的严重性。总之,犯罪嫌疑人应在法律框架内积极应对判决,并采取合适的策略来保护自身权益。

结语

在面对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的判决时,犯罪嫌疑人应积极采取应对措施。首先,寻求合格律师代理,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其次,提供充分证据和证人证词,辩护无罪或减轻罪责。此外,配合调查,认罪悔罪,赔偿受害者,争取从轻处罚。最后,寻求法律援助、请求缓刑或替代刑罚等方式降低刑罚严重性。总之,犯罪嫌疑人应积极应对判决,保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七十九条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八十条 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确定。

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八十七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帐,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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