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总行部门要求,近期对我支行电子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自查内容XX年1月1日至XX年4月15日期间发生的电子银行业务。
自查方式:查看监控,翻看档案,系统调阅,现场抽查。
自查结果
第一部分银行卡业务
1无批开卡业务
2通过翻阅传票的方式查看开卡申请书,借记卡开卡都已进行联网核查
3无代理开卡业务。
4借记卡激活都为本人。
第二部分收单业务
1XX年1月1日至XX年4月15日未开办一码付业务。
第三部分POS终端机具的管理
检查范围内未办理新增POS机业务原有机具,截至上次回访,使用都很规范,交易量较少。
第四部分电子银行业务
1检查范围内未开办企业网银业务,库存内有一个网银盾,根据清算中心要求已经进行上缴处理。检测范围内无为18周岁以下客户、70周岁以上客户签约。客户签约都是本人办理,都已进行了身份核查。
2日终能够按照要求填写电子银行业务资料汇总表;
3电子银行业务凭证管理、传递符合电子银行业务管理规定,送事后监督的资料、凭证专夹保管。
4其他操作风险管理,经办柜员在办理完业务后立即从网上银行管理系统签退或退屏,同时办理业务时对客户进行必要的风险提示,有符合规定的监控设备。
5营业网点已摆放辽宁省XX电子银行业务章程及协议。
【电子银行自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