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移交到检察院后可以和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死刑案件是一项非常严肃的法律程序,对于死刑辩护律师来说,他们的职责是为被告人进行辩护,并且尽力争取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在这个过程中,是否应该与检察官协商,是一个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规定:“被告人有权聘请辩护人,也可以自行辩护。辩护人应当尽职尽责,为被告人进行辩护。”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九条规定:“律师有权依法代理当事人进行诉讼、仲裁、非诉讼法律事务。”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规定处理死刑复核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五条规定:“辩护人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辩护活动,协助被告人查明事实,认罪认罚从宽,以及请求法院适用法律和政策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等。”综上所述,死刑辩护律师的职责是为被告人进行辩护,但是是否与检察官协商,应该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如果可以达成一致意见,有利于被告人的利益,那么应该积极与检察官协商;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律师也应根据法律规定和职业道德,尽力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